网友问题:
5 m, I/ E+ M4 R6 m
9 s" K$ y5 O7 y3 c& I9 H行文主体方面存在的不规范做法有哪些?请举例说明.4 M" v) I3 s( c" H8 a
4 C8 b2 q" |# }$ L0 T
老秘观点:! n- P( a. d; w- x. h1 j3 x
4 j. a& z- @/ Q& G( r% S
(一)越权行文7 s$ c, H; f) r) x% @& K
1.部门内设机构行文6 j* m5 t! Q) t4 U' K& z
目前,由于一些体制、机制方面的问题还没有完全理顺,也由于一些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原因,部门内设机构越权行文现象较为普遍,正如 2000年10月8日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所指出:“部门内设机构越权发文现象十分突出,成为文件过多的主要原因。”为此,《通知》还严肃指出:“严格控制部门内设机构发文。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(室)外,不得对外正式行文。冠有‘中华人民共和国’字样、代表国家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内设机构,可以对外行文,但必须严格限定在职责范围内。各部门要加强对内设机构发文工作的监督检查,发现擅自对外的正式行文,要立即予以撤销。” 国务院各部门作了表率,各级各类有关部门就应上行下效,有禁则止,部门内设机构对外行文,应从此杜绝。
5 J& V- q( w: L- I! M 2.上级部门向下级机关正式行文
% A- \. b U H “条条块块”纠缠不清,关系不顺,致使一些业务主管部门向没有隶属关系的下级机关发布命令、指示,或其他指示性文件。这也是在行文主体上不规范作法的一个较为严重的方面,为此《通知》指出:“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向地方政府发文。除与地方政府商洽工作、征求或回复意见外,未经国务院批准,各部门一般不得向地方政府正式发文。” 同样道理,此类行文亦应禁绝。 }3 `+ J! t, A- J* X
(二)非同级机关联合行文
" D3 M9 z) S$ B2 Y |